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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业纪委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

2020年12月30日 09:33  点击:[]

根据我市当前疫情形势的新变化,为进一步推动辽宁省印发的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》《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》和学校近期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,推动从实从细落实各项精准防控措施,产业纪委按照产业党委、学校纪委要求,决定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,确保校办企业一方净土,确保教职员工生命安全。工作方案如下。

一、监督检查组

第一组:赵国朋、李世超;负责投资公司、加华公司、新宇理工、技术转移中心、酒店公司。

第二组:司炳君、杨清平;负责检测公司、船舶公司、理工科技公司。

第三组:李建平、吴凯、陈胜;负责设计院。

第四组:刘 军、徐丹、尹博; 负责出版社、印刷厂。

第五组:栗 峥、杨凯宁、田林; 负责监理公司、招标公司

各支部纪检委员,要肩负起自身职责,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,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,确保员工安全。

二、监督检查内容

1.是否认真执行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》《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》和学校党委要求;

2.组织领导、人员、物资及相关保障条件是否到位;

3.相关工作秩序是否平稳、有序;

4.是否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、联欢、餐饮、培训等活动;

5.是否存在领导干部、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认真履职、不依规操作、遇到突发情况或困难挑战往后退等不担当、不作为情况;

6.是否存在其他问题。

三、监督检查工作要求

各监督检查组要从即日起认真开展监督检查,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条件下,找出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并提出意见建议,于1月4日前将监督检查报告(报告言简意赅,说明监督检查总体情况、发现的问题、意见建议,不超过1000字)反馈至chanye@。如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,请随时报告。

产业纪委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上报产业党委。

 中共大连理工大学产业纪律检查委员会

 2020年12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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